管理规定
首页 >> 网络教育 >> 考务专栏 >> 管理规定 >> 正文
 

吉林大学网络教育考场规则
2013-03-05    点击次数:7361 次

 

一、考场制度
    1.考生在考前十五分钟凭身份证、学生证等统一规定的证件进入规定考场。
    2.考生除了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圆珠笔、钢笔、直尺、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考生必须对号入座。入座后,请将证件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4.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本场次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5.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在试卷指定的位置上认真以正楷且笔迹清晰地填写所属学习中心、专业、层次、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如字迹模糊、潦草,按无效试卷处理。
    6.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7.考生答题(除特殊要求外)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蓝、黑色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
    9.考试进行中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保持考场安静。考生不准擅自离开座位、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夹带、抄袭、换卷、代答、传递纸条、替考等,以上行为均视作舞弊行为或协同舞弊行为。对舞弊和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扰乱考场秩序、在考场起哄、威胁干扰监考人员履行职责者,视其情节严重,可给予批评教育或试卷作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10.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一律停止答卷,将试卷顺序整理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监考要求
    1.要求监考人员考试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对考场进行整理,清除闲杂物品及无用纸张。
    2.考场布局
    (1)按照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入学考试考场安排的要求,对桌椅进行位置调整,要求颠倒书桌前后位置。标准考场人数为30人,座位编排如下所示:
 
 
15
 
16
 
 
01
14
17
30
02
13
18
29
03
12
19
28
04
11
20
27
05
10
21
26
06
09
22
25
07
08
23
24
(2)将考场安排贴在考场教室门的显著位置。
    (3)将座位号摆放在桌面的右上角。
    (4)在黑板上标明专业、年级、层次、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学号范围。
    3.考试前二十分钟允许考生进入考场,引导学生到指定位置后,检查学生的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
    4.向考生宣读《吉林大学网络教育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
    5.开考前五分钟,监考人员当众启封试卷,启封前选二名考生在试卷袋背面签字,以证明试卷启封前完好无损。
    6.考试结束十分钟之前,提醒考生检查试卷上的学习中心、姓名、学号、专业、层次是否填写完整,书写姓名信息字迹一定要清晰,不得潦草。
    7.认真填写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参加考试学员签到单》和《考场记录单》。要求每位参加考试学员签名,缺考学员由监考教师在签到栏中注明“缺考”。监考人员应将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答卷份数及监考教师姓名填写完整,同时在《考场记录单》要详实记录缺考及违纪学员情况,学院巡视员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8.考试结束后,按照学号顺序将试卷排序。将试卷装入试题袋密封,在封条处加盖学习中心公章。
    9.《参加考试学员签到单》和《考场记录单》单独装订,另外装入档案袋。
    考试签到单和考场记录单的装订方式为:
    正考:入学年份—专业—课程(签到单与记录单一一对应)
补考:入学年份—专业—课程(签到单),补考考生缺考记录汇总表


 


  

共1页 |< 首页 <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尾页 >|


吉ICP备06002985号-6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62号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
SCHOOL OF CONTINUING EDUCATION . JILI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