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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网络教育考试巡视员守则
2013-03-05    点击次数:6941 次

 

吉林大学网络教育考试巡视人员(简称巡视员)是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在考试期间为了解、检查各学习中心的工作情况并协助组织实施考试工作而派出的工作人员。
一、巡视员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有关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当地学习中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巡视员在派出期间要准时到达学习中心,在派出期间巡视员廉洁自律、注意形象。
三、巡视员应准时参加学习中心召开的考前工作会议,了解和掌握考试的基本情况,检查考前的准备工作,检查试卷的保管情况。
四、巡视员在考试期间应检查考试工作的组织情况,要巡回检查各考场的纪律情况,检查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和制止,维护考试纪律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五、巡视员发现违规考生,应提醒监考人员按规定认真处理。发现监考人员有违规行为或严重失职者,巡视人员有权向学习中心负责人提出撤换监考人员。
六、考试结束后,对工作进行总结,在学院巡考人员工作反馈会议上提出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巡视员工作要点:
1.巡视员除对学习中心考试工作的督导与检查外,还要对学员的学生证、身份证进行抽查,核准考试人数,检查核对考场记录单确认无误后签字。
2.督导学习中心教务负责人员做好教务管理工作。
3.检查试卷袋上实考人数是否填写。
4.考场签到单和记录单是否填写完整(学生签名用正楷),考场签到单和记录单,单独装订,封装后同试卷一并寄回学院。
5.并督促学习中心及时做好试卷的核对、封装、邮寄工作。
 
 
 
                                    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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